更新时间:2021.12.11
婚前买的保险且缴费已经结束的,该保险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归投保人个人所有。如果保险是一方所买的,但是婚后还在缴费的,则婚后缴费部分及年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该部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
婚前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对于婚前购买的保险,属于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为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而对于在婚前购买,婚后仍然在交保险费的,离婚时保险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如
现在法院起诉需要财产保全保全需要担保,自己没有担保的费用可以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依法担保,解除你的后顾之忧
一、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措施时,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
诉讼前财产保全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离婚诉讼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向法院提供担保,如不提供足额担保,法院有权驳回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紧急情况下申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强制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未提供担保,法院会依法驳回其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的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