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具体流程为: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应当在伤残鉴定时间为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到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标准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出院后鉴定最好,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
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一般情况下,是等受害人伤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因为交通事故产生损伤可能导致伤者有并发症和后遗症,做伤残鉴定的时间需要根据身体恢复情况和治疗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