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一般是不可以的。 《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索赔应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纠纷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因此,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即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法院有管辖权。且一般来说,作为民事纠纷案件管辖范畴,交通事故纠纷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人出院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该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只有劳动者才能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经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错误的,可能会撤销,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下达的,不是事故双方商定的。但是对于小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双方就赔偿和责任问题自己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不用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双方直接协商赔偿就可以了。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认定不一定正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