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9
信用卡诈骗对象不包括借记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用卡与储蓄卡是不同的,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信用卡管理制度和持卡人的财产权利,所以是不包括储蓄卡的。
信用卡诈骗借用他人的信用卡如果有诈骗行为的是犯法。法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的法定情形分别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我国刑法中的信用卡,既包括国际通行意义上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也包括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借记卡。所以行为人冒用他人的借记卡进行诈骗,如果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信用卡诈骗对象不包括借记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十年以上有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追诉时效是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时效与各罪的量刑幅度息息相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5年以下的,追诉时效为5年;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15年,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