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符合下列条件: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其他合同的约定义务; 3、赠与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律规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财产转移撤销权的行使: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可以直接向受赠人提出撤销,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债务人放弃或者延展其到期债权,以致不能清偿其债务,并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已经造成了损害;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又无其他财产清偿到期债务,可能会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等。
撤销权消灭后权利人不能再撤销合同,此时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则从始至终有效,但如果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则合同从始至终无效。合同签订后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
对于债务人恶意财产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申请,且要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并不是仅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债务人与第三人所为发生效力变化,债权人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行使,借助法院判决实现撤销权。
股权转让协议的撤销情况有:因重大误解转让股权的可以撤销;股权转让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