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关于利率这一重要问题作出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贷纠纷一般属于民事案件,案由是借款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
民间借贷虽是私人之间或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基于自愿的原则进行的活动,但它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我国法律目前主要规定了借贷利息以及诉讼时效。其中关于利息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
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有:借贷双方应按照合同或者借条所规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其利息的支付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其利率不超过24%;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贷双方应保存好借据、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额度没有规定,但是对借贷的利率有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额度没有规定,但是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规定,借贷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