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孕妇怀孕了不一定要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司辞退50岁员工的,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将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
孕期期间企业不能降工资。职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放与女职工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挂钩的全部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女职
员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开出员工,私自解除约定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不可以辞退要分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的规定,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
可以。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只是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对于“三期”
用人单位一般是不可以辞退孕期的女工的。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是职工具有重大过错的,单位仍然是可以采取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其解约的。
怀孕期间被单位辞退赔偿标准为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要继续履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所以可以要求支付期间的工资。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