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企业破产后的财产处置是: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以评估确认企业破产财产的底价,通过变卖与拍卖进行变价。由清算组确定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企业破产财产应当由管理人接管,制定并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若是有不动产的,应当首先进行评估作价。之后拍卖或者是变卖。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债务由清算义务人承担。
不同的破产程序有着不同的破产保护。 首先,我国的企业破产程序包括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破产和解,针对不同的破产程序的启动,有着不同的适用条件、申请主体限制以及申请材料要求。 其次,企业要进入破产程序,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企业不能清偿
个人企业破产处理的方式:按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债务。
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土地估
企业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土地估价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系国有企业,依照企业第四章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系国有企业,依照企业第四章的规定
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