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原则: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以外的赔偿责任这么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等赔偿责任和次要赔偿责任。
人保交强险的责任赔偿限额如何划分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范围之内给予赔偿,如果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当事人进行赔偿。
不分。交强险,只要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对方(非自己车辆或者乘客以及驾驶员),在一万元以内的医药费、两千元以内的物损费以及十一万以内的伤残或者死亡赔偿金全部都由你承担。
交强险是不分责任的。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