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的则属于自愿离职,只需要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就行,若是用人单位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无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用人单位具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而解除预告期指的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约或者在试用期时,提前三日向单位发出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可以协商解除,就是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出于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平等、自愿原则的体现。同时,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单方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来看劳动者单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1、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强制调整员工岗位,若员工不同意就可以按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且按规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规定按最近十二个月员工的平均薪水来计算的,合理的经济补偿应当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和情况,计算可的每满一年支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
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1、协商解除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2、办理交接手续; 3、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1、协商解除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2、办理交接手续; 3、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