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以及行政机关对于法定义务不履行的情况等。
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具体有婚姻家庭、继承、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不动产等纠纷。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不受理以下案件: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诉讼;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或对行政许可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为不满的诉讼;以及行政机关进行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诉讼等。
按照代理权限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将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诉讼代理活动中,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代为进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进行受理的法定范围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起诉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而起诉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而起诉的等。
当事人对有关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等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受理范围有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范围是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行政诉讼代理人范围有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没有诉讼能力的公民的近亲属等其他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指诉讼代理人,主要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