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发回重审的原因可以和被告上诉的原因不一样,这是现行民事诉讼法赋予第二审法院的权力,发回重审的裁定属于不准上诉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能作出发言或其上级法院申诉。
一般中院作为一审法院高院二审,那发回重审就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走审判监督程序。具体的审理时间视案件的复杂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你可以想象一下一审审理这个案子总共用了多久,发回重审一般也和一审审理时间相差不大。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
以下是刑事发还重审裁定书的相关内容,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
面(面积26.3平方米,单价1500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394500元),并于当日付清全款;因出卖人原因,造成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
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
重审后你还不服判决,你还可以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申请上诉。如果你的上诉,二审法院开始审理了,那么结果对你有利还是有害,都是终审判决了。 二审结束了,要想申诉就很难了,只能自己找人写好申诉书,到你们省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行政裁定书一般是指,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通常会通过书面形式作出,会让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永久有效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之间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而进行的民事赔偿。离婚过程中,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