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犯罪区别在于: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犯罪有以下区别: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贪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侵犯犯罪对象的程度不同于犯罪对象的范围; 2、犯罪行为方式不同; 3、犯罪的目的不同; 4、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同; 5、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 6、具体情况下法律后果不同; 7、量刑程度不同。 《中华人民共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
一、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区别。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归还既包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处理和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贪污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
贪污罪的主体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
贪污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 2、准国家工作人员;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有两个基本特征: 1、贪污罪主体所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构成该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