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个: 1、侵犯的客体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
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会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客体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三、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
符合下列要求的,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对象要件:侵犯对象是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上违反国家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一、什么叫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区别1、犯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犯罪构成的特点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扰乱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侵犯了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本罪
如何追究冒名签字的法律责任,根据冒名签字的动机来定。如果是利用职务之便冒充签名,试图挪用公私财物的,那么就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和追究,一般按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