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一、申请行政赔偿应提交哪些材料 1、行政赔偿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定为违法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二、行政赔偿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受害人的姓
行政诉讼的赔偿书需写清楚下列内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信息;赔偿义务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
行政诉讼的赔偿书,应写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信息;赔偿义务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内容。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
行政赔偿申请书中包括: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的日期。
行政赔偿决定书应写明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其负责人的姓名;受害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赔偿的原因;赔偿的方式;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时间等内容。
行政赔偿的申请书中应当包括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以及申请的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民事赔偿诉讼书一般包含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1、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诉讼费的具体金额、诉讼费的承担方;3、事实与理由;4、结尾问候语;5、起诉方的姓名,以及订立民事赔偿诉讼书的具体日期
行政诉讼提行政赔偿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一并提出,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等相关的资料。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