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女职工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 女职工怀孕期间遭辞退的,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有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职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以怀孕为由与职工解除合同的,有赔偿。该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对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在劳动者怀孕的时候劳动合同到期,需要顺延至孕期结束,用人单位不得提前解除或者终止,但怀孕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女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除非该员工具有严重的过错,否则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够辞退该怀孕的员工,且单位也不能在此时终止劳动合同,而是要将劳动合同续延至员工的哺乳期结束。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是否要赔偿,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工怀孕后如果原来从事的岗位是属于禁忌从事范围的,女职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调整岗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
劳动合同到期的,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反之,如果是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的,则离婚有赔偿。反之对方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则离婚不能要求赔偿。离婚是否有赔偿与女方是否怀孕没有关系,只与对方是否存在过错有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不能辞退,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