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8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条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主观上是故意。具体有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 4、客观方面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
构成组织卖淫罪既遂会被追究的责任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会追究以下责任: 1、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一般会追究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若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则会追究其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刑事责任为: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罪是指通过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收集和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量刑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组织有偿陪侍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其构不成定罪,当时需要给予其相应的处罚,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构成容留卖淫罪既遂的,相应的判决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
聚众淫乱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判刑规则: 1、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的,一般判处3-1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严重,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犯罪情节较轻的,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认定走私淫秽物品罪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