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对交通事故过去一年了,对责任认定书不能提出异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
警察出具责任认定书,您申请调解,对方不出面,交通部门出具调解终结书,案件终结,对方主张赔偿,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
具体程序是: 1、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不服,可以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在复核期间一方提起诉讼,那么交警部门不再作出处理。 2、对于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交警有关的部门故意要拖延时间不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或者当事人针对交警有关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认为有异议的地方,一般当事人有可以进行申请复核的权利。 具体申请复核的方法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