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1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和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
企业在解散时原则上需要进行清算。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包括: 1、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制定清算方案,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制作清算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 (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具有以下限制: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依照企业具体章程规定。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1、进行公司名称核准登记;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同时提交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材料;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制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5、完成登记注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 1、申请企业终止和清算; 2、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3、成立清算委员会; 4、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5、清算公告; 6、申报债权; 7、清算终结清算委员会完成清算计划确定的工作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是,先申请核准企业的名称;然后由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应的材料;再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审限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到登记机关进行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携带批准的文件、股东的信息以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等资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推开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程序,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商务部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