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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经过设立地的工商部门批准。核准登记的,应当发放营业执照领取的通知书,之后在规定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或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而组成。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如下: 1、法定解除事由发生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清算债务、债权、财产; 清算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报告; 四、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一般程序是: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编制清算报告,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清算解散,申请注销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以下程序: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 1、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 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 1、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没有固定的具体期限,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剩余资产有多少,以及债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 一般来说,申请破
企业办理增资流程是以下五点; 1、开立股东会,通过股东决议;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征询;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5、增资验资户的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增资需要的资料是以下五点: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
企业注销清算流程为: 1、首先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解散的决议,关于解散的决议必须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2、在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天成立清算组。 3、至工商部门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