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以外,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限到后,执行机关接到取保候审决定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及时通知银行将保证金全额退还,并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决策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公告取保候审人退还保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时,相应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制的通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以后,被取保候审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等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执行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
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终止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即将届满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作出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将退还
1、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2、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根据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取保候审满一年的,不起诉的就要解除取保措施,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就要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变更强制措施,要退还保证金,在取保候审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