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
对于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犯罪分子,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构成私刻公章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本罪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人主观上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我国刑法未规定私刻公章罪,但规定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认定此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印章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上是故意。
私刻公章的行为将涉嫌构成伪造国家印章罪。其量刑标准如下: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
私刻公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满足以下犯罪构成要件: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私刻公章的行为。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构成私刻印章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印章;本罪的主体是承制印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人主观上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私刻公章的行为可能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主体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
私刻公章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正常活动的声誉和社会公共秩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章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
应这样认定私刻公章的犯罪:如果行为人私刻的是国家机关的印章,则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认定;如果私刻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则应当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认定。
认定的四要件有: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私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