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内资企业能转为外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
可以转为外资企业。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外商准入领域的
外资企业能转为内资企业。 《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
1、开立股东会,通过股东决议。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增资需要的资料: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企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确定清算方式; 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须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
设立外资企业的程序包括: 1、在签订合作意向书拟合作的过程中,外方通过初步谈判签署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 2、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审批项目建议书由合作项目中方根据
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
公司办理增资流程如下: 1、开立股东会,通过股东决议。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增资需要的资料: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7、投资中国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1、当事人提出外资企业增资申请; 2、登记机构依法审查相关材料; 3、审查通过的,核准变更登记,并发给新的营业执照; 4、当事人携带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文件的更新。
收购企业的程序主要有: 1、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
外资并购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