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8
是可以的。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但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现行《民法典》第546条未作限定。一般来讲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有据可循的最佳;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
现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没有限制债权人以什么形式通知债务人。因此,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都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公告也可以。公告是实际推定,具有法律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为了保护债务人
是可以的。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现行《民法典》第546条未作限定。所以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
是可以的。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现行《民法典》第546条未作限定。所以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有效,但现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没有限制债权人以什么形式通知债务人。一般来说,口头、书面等形式都可以,有据可循的最佳;具体情况下,也可采用公告形式。公告是实际推定,具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权质押,即出质人使用自己已有的或可以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作为质押,为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股权质押的效力。股权质权的效力,即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和质权对质押股权
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方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是提起破产申请的适格主体。债权人在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被申请人将会进入破产程序。但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