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回重审的仍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当然,检察院抗诉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间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大概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第二百二
规定明确要求,法院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回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1个月。 1、人民法院审查完毕后,应将审查处理情况以回复意见函的形式回复人民检察院; 2、在审查处理检察建议过程中,法院作出
规定明确要求,法院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回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1个月。 1、人民法院审查完毕后,应将审查处理情况以回复意见函的形式回复人民检察院; 2、在审查处理检察建议过程中,法院作出
一、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后,要在收到申请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还是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起诉的时间如下: (1)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2)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