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儿媳对公婆的遗产也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中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只要父母一直健在,所有权一直归父母所有,儿媳或女婿就一直没份。如果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双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的话,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的话,则属于儿子或女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儿媳或
儿子死于父母之前,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
你们的遗产纠纷较为有点复杂。给你分析一下,:一、大儿媳要证明独自赡养老人,有证据证明否?如有,那么可适当分得遗产;二、大儿子先于老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三、二儿子也可以参加继承;四、老人
儿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儿媳是有份的,但是遗嘱有明确表示归个人的除外。即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房产归儿子一方所有,那么和儿媳是没有关系的;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
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公婆遗产,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一般而言,如果丧偶儿媳向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就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
子女的遗产,父母当然有权继承。不仅是亲生子女的遗产,父母能够继承,养子女的遗产,养父母也可以继承。同时,对于尽了抚养义务,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的继父母,也可以享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这时候,父母是子女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子女的配偶、子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