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人不必然包括子女的配偶,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女婿儿媳享继承权有2个前置的条件: 1、是丧偶; 2、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没有份额。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规定属一方所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没有份额。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规定属一方所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或女婿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或女婿继承遗产。 3、如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公公婆婆的遗产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妇是否继承权,要按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儿媳妇并没有公公和婆婆的财产继承权。因为儿媳并不在公公和婆婆的遗产继承人范围之内。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儿媳可以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儿媳妇一般是没有房产的继承权的,但若其尽到了赡养义务且丧偶的,则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子继承遗产,如果遗产是明确由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由儿子继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所以需要分情况。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