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9日被废止,是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制定的办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每种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种类的资产或者需求进行选择: 1、收益现值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有所损耗的长期资产。指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制定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国有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
根据我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不能高于评估价,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