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放火罪中,只要当事人的放火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有危害,不需要有实际的后果就可以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放火之后有实际危害后果的,法院判刑会更会重。
无区别。妨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的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明显不同。危害公共安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
妨害公务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罪二者具有某些共同点,比如都是危害了国家利益,都必然会对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造成干扰和破坏;在行为方式.行为指向上有一些交叉;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都是出自故意。二者的区别点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