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监察机关监察的人员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等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的,应当给与处罚,并且要依照行政处罚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且由行政机关依照处罚法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该法律规定是对于违反行政法规管理秩序的处罚规定,是为了更好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
当事人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机关就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何种行政处罚,要看当事人违反何种法律,再结合《行政处罚法》来确定行政处罚。
行政行为可以依据以下情形之一判决违法: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等相关信息。
监察法规定了监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可以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并对使用主体、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等作了规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
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享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