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阶段性招标、设计施工招标、工程分承包招标、及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另一类是依照 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工程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是: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标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范围: (一)煤炭、石油、天然
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
下列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工程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项目。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以下这些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以下这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