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意见规定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
最高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有: 1.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时候,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
最高法院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有: 1.对于两岁以下子女,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会准许; 2.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
最高法院规定的子女抚养意见具体指的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最高院关于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关于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是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若母亲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等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制定的司法解释,在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子女抚养权也作出了规定。
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意见规定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
离婚子女抚养费依父母协议,协商不成依法院判决,计算方法是: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