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一经作出,永久有效。没有期限限制。在拘留决定书作出后的任意时间,只要发现被处罚人,都可以执行。但如果行政拘留是中止执行的,一般在满三年还没有执行的,就不再执行。
行政处罚的拘留书不发的,拘留所仍然应当在拘留书中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拘留所应凭借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但是被拘留人未收到拘留书的,可以依法申请拘留决定机关及时向其送达拘留书。
行政处罚拘留下达后立即执行。但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根据法律,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
对于违法行为人不予行政处罚的时间期限是二年,如果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处罚会消除,行政机关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是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处罚期限延长至五年。
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以及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就可以申请执行。如果在该期限内当事人既不履行,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
行政拘留5日不予执行,是属于治安法不予处罚条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相关法律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
违法行为原则上二年后免予行政处罚,但是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概念是不同的。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有下列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或者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
催告十日后强制执行。在义务人起诉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催告书送达10日后义务人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超过期限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