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有下列情况的需要重新鉴定交通事故: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备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的资格;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规定回避不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能够提出合法依
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况: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
(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
下列情况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 1、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资质或专门知识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法律规定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下列情况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 1、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资质或专门知识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法律规定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补充鉴定: 1、委托人提出新的鉴定要求的; 2、鉴定事项存在遗漏的; 3、委托人在原来基础之上又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4、法律规定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况: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
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中哪些情形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做,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因公安部的规章仅仅是原则规定,执法实践中交警部门遇事故车辆一律做鉴定的一刀切的做法,有望在今后的细化立法中予以解决。
下列情况可以要求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异议申请的时间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
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况的,可进行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