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如果参与分赃的人,参与了犯罪预谋、为犯罪准备了工具等的活动,虽然没有亲自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的,仍属于共同犯罪。如果只单纯实施了分赃行为,那么不构成犯罪。
共同犯罪的退赃金额的计算如下: (1)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主动大部分退赃、退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被动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
盗窃罪和收赃罪不是共同犯罪。收赃罪,在我国刑法上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及其他掩饰、隐瞒行为,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我认为不能算明知,而且本案中甲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首先从主观上来说,亲戚是惯犯,这个认识本身就有问题,是否犯罪?只有法院来认定,未经审判的都不能确定是犯罪,何况不能排除他有合法的收入,卡
是的。共同犯罪退赃数额认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应该贯彻于《刑法》实施的各个方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及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来准确量刑也当然包含对这一精神的贯彻。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
1、主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被动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主动大部分退赃、退赔,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被动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
涉嫌销赃罪。“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
教唆犯是不是共同犯罪,需要看情况而定: 教唆犯和被教唆犯要形成共犯关系,所教唆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已经达到刑事责任的人。 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没有满十四周岁或患有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不能形成共犯关系,不构成共同犯罪, 只对教唆人
“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本罪必须是明知所转移、窝藏、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针对事实上转移、窝藏、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实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通常指的是通过抢劫、诈骗
收赃销赃罪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犯罪嫌疑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还有犯罪所得产生的,价值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的收益,那么就已经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究。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