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指的是父母、配偶、子女。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份额时,一般需要均等分配。在分配遗产时,需要适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
第一顺序的各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时,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特殊情况下(比如继承人生活比较困难可以适当多分配,继承人未尽扶养义务就会分配比例较小 )第一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对遗产进行平均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根据遗产的份额均等分配财产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遗产均等分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遗产份额平等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同意,也可以不平等分割。但在特殊情况下,生活困难、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履行主要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遗产一般均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遗产一般均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同一顺序继承人按照如下方式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同一顺位一般均等分割,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按照协商方案予以分割。且对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可适当少分或不分。
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是协议优先,协商不一致的,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