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而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侵犯的客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绝水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中的一种,它是指行为人过失绝水,引起了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过失决水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
首先,经济类犯罪有很多,有几十种,分别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例如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其次,有的犯罪是行为犯,只要事实该行为就成立犯罪,并不需要以达到某些金额准作为判定是否成立犯的标
对于玩忽职守罪,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导致2人以上重伤2人,或出现1人重伤、3人以上轻伤,或5人以上的轻伤; 2、造成10人以上发生严重中毒的; 3、导致个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