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交强险不分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要承担事故赔偿额的60%——70%;再根据对方的伤残等级进行折算。如果对方死亡的话,那么肇事方就要承担全部赔偿额的60%——70%,该部分数额不超过110000的,则以实际数额为限;如果超过110000的,那么110
不分。交强险,只要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对方(非自己车辆或者乘客以及驾驶员),在一万元以内的医药费、两千元以内的物损费以及十一万以内的伤残或者死亡赔偿金全部都由你承担。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交强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
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不负责的情况: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
交强险赔付通常要看责任划分,但一般只分有责和无责,不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只要被保险机动车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都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无责的也会按规定给与一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