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7
2020传播淫秽物品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司法解释二: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
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为: 1、自然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走私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是: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或者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或者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不满一千张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要件有: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实施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3、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构成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会危害人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维护社会保障、净化社会空气、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