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两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根据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
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形很多,常见情形包括以下: 犯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处没收财产; 犯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第二节走私罪及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大部
人民法院会对犯罪分子处以没收个人财产刑法的情形有:犯罪分子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存在严重的经济犯罪;以及存在其他严重犯罪的清醒的。《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
法院在行为人触犯危害国家安全和实施一些经济犯罪的情况下没收财产,具体要按照刑法分则和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具体犯罪情节由法院决定是否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是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分,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
将判决没收财产的情况: 1、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然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2、人民检察院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回违法所得等涉案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没收违法所得; 3
会被没收的财产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在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没收财产的情况下,要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刑法分则规定有没收财产的条文共50余个,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对所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严重的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对某些严重的经济犯罪可以没收财产。 3、
下列情况会被没收个人财产: 1.犯危害国家安全罪。 2.存在严重的经济犯罪。 3.存在严重的财产犯罪。 4.存在其他严重犯罪,如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有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2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
会没收个人财产的情况有: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没收财产罪的首要对象。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中最严重的一类犯罪,在量刑上仅以主刑不足以体现其与普通犯罪的区别。增设没收财产的处罚,可以体现处在量刑上比普通犯罪更为严厉,剥夺了犯罪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