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按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 2、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
办理房产抵押,当事人需要在签订抵押合同后30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提交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
实现房产抵押债权的方式有: 1、拍卖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 2、变卖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
在房屋征收抵押权时处理如下: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将首先协商所担保的债权处理; 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赔偿被征收人; 3、协议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向公证机关提取补偿; 4、
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可通过签订的抵押合同的内容来确定所担保的债权。因为当事人需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
一、房产抵押办理手续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 3、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第二步、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
办理房产担保抵押需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担保的主债务信息,担保的期限,担保的限度。《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
房产抵押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
抵押房产时,可按照抵押合同的内容来确定所担保的债权。因为当事人需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
这要看抵押是否有效,主债务是否有效。如果都有效,房子会作为抵押物处理的。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