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审查提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
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如下材料: 1、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2、需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
取保候审需要有《取保候审申请书》和相应证据材料: 1、《取保候审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作为一种专业法律文书,需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最关键的是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证据和法律提出应当取保候审的法律
看公安机关的驳回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向公检法办案机关书面提出办理取保候审要求。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为: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法律上对于刑事诉讼中需要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