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首先,与刑法规定的累犯来比较。其次,与服刑期间没有再犯罪的服刑人员来比较。
服刑期间又犯罪的不能假释。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代表着罪犯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就不符合假释条件,不能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相应的判决,并按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执行的刑期。
服刑期间又犯罪的不能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
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不算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
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
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不能假释。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累犯,且由于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
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