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贷款诈骗罪是指,为了非法占有,行为人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通过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非法占有目的,实施
诈骗罪的标准由地方规定。广东省分为两类地区。第一类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6个城市。诈骗数额巨大的起点在6000元以上,诈骗数额巨大的起点在10万元以上,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在50万元以上。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在广东省
高利转贷罪的起诉标准: (一)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二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高利贷信用卡诈骗定罪立案标准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是为高利转贷罪。司法解释又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是为本罪的立案标准:第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第二,虽未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数额标准,但是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定罪标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河南省,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诈骗罪的标准由地方规定。广东省分为两类地区。第一类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6个城市。诈骗数额巨大的起点在6000元以上,诈骗数额巨大的起点在10万元以上,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在50万元以上。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在广东省
高利转贷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 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