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
(一)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2、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3、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4、
开设赌场罪是行为犯,不存在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属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情形: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
不一样。第一,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赌博罪包括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两种行为。因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或者赌博罪,必须掌握开设赌场的行为与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的区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刑期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情节,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十二个月。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要依法判刑的。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至法院开庭前,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的既遂并不与行为人是否获得实际利润相关,只要赌场被开设起来,并且开始正式营业,有人实际在使用,那便构成既遂。是否构成
开设赌场罪从犯是否可以判处缓刑,要根据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来确定,具体条件如下: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两者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但两者仍然存在一定区别: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而开设赌场一般是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参与赌博的人员众多。 2、聚众赌博的特点多为短暂性和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