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
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商品房产权登记提交的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部门为当地房管局,根据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的不同规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所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以下意见供大家参考,具体的可以向当地房管局详细咨询。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等。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房屋所有权变更是指房屋所有权主体转移所进行的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
房屋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