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出借人向法院起诉,应当向法院提供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债权凭证,例如借条,欠条,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转款凭证。民间借贷诉讼流程如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书;
不一定坐牢。欠债不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在债务关系中涉及到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说诈骗,那么就还是有可能会坐牢的。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但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债务人却拒不履行债务,那么这个时候债务人就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
找不到债务人的,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因为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在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原本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由于找不到债务人了,如果债权人能够
债务人找不到的,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其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由于现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
担保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才有权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如果债权人直接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权人
能起诉担保人。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首先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在起诉的时候会有所不同。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保证人有义务对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进行清偿,但是清偿的顺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如果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的,就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才轮到一般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而如果保证人是连带保证人的,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就免除了担保责任,这时候债权人当然不能向担保人要钱。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419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无权请求抵押人承担抵押责任。换句话说
找不到欠债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欠款人下落不明,那么债权人还是可以起诉,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审判。缺席判决之后,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是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欠债找不到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权。 1、欠债找不到人,债权人起诉时,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的,那么法院受理后,应当对债务人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那么对于债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借贷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一般不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会予以受理的。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若是借款人满足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确认其为失踪人,然后由该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申请,把债务人列入失去信用的黑名单。欠债不还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依法审判。判决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法院作出缺席判
债务人如果不还钱的,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担保人的性质而有所区别。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的,在债务人无法对债务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