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只要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只要有证据证明有错误,都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怕的。这种情况法官算是判错案件了,是会影响该法官考核的,会影响法官的年终奖金,所以,一般来说,法官害怕自己办的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是原审案件有些问题没有查明,或者遗漏一些问题,这是法律程序,为了防止判决不公正的救济途径,不会对原一审法官有
重审是因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遗漏当事人,发回一审法院重新组织合议庭重审。二审是因为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刑事诉讼中,可能是检察院对一审判决不满意,而提出抗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发回重审算一审。发回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在审理一审的上诉案件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的判决违反了法定程序,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判决。还有可能是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事由。由第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
可以查阅《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里面有详细规定符合取保候审的各种情况,直接到办案的法院去提交申请资料,必要时还得走下法院跟检查院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关于一审二审再审的规定如下: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2、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案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对于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批准。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主动地采取取保候审。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请的律师提出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司法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根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