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包括被害人,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国家司法部门没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被害者或者其近亲属不追究,不要求民事赔偿的情况下,直接追责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可
有权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包括有: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 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被
具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的人有: 1、被害人自己;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
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以下人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3、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通常以下人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下列人或者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例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的,如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案件,则由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提起附带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