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述规定。
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新民法典二十一条的规定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64条是关于法人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在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向法人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4条规定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该条规定是民法典平等原则的体现,即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不因性别、民族、年龄、职业等受歧视,任何人适用法律也是平等的。
1、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民法典》第1021规定的内容是,肖像使用条款存在争议时,对该肖像条款进行解释的原则。该条款规定,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存在争议时,应向有利于肖像权人的方向进行解释。也就是当该条款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时,应当向有利于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的是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规定了违约责任制度,具体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制度是民法典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了自身的职位权限,出现了擅自跟其他人私自订立合同的行为。除了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负责人超越了权限之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都会发